PAP違反GDPR被CNIL處以10萬歐元罰款

 2024 年 1 月 31 日,法國隱私保護機構(National Commission on Informatics and Liberty, CNIL)對 pap.fr (De Particulier à Particulier) 網站營運商 PAP 處以 100,000 歐元罰款,其理由包括,

  • 資料保留期限:PAP未遵守資料保留期限的原則,即只能在達成處理目的所需的時間內保留資料。CNIL發現PAP保留了一些超過兩年沒有活動的用戶帳戶,以及一些超過五年沒有更新的房地產廣告。
  • 告知個人義務:PAP沒有遵守個人資訊的原則,即必須向資料主體提供清楚、完整、易於理解的資訊,包括資料控制者的身份、資料處理的目的、資料接收者的類別、資料保留的期限、資料主體的權利等。CNIL發現PAP的隱私政策和使用條款缺乏此類資訊,或者將資訊分散在不同的文件中,使得資料主體難以獲得完整內容。
  • 處理者契約:PAP沒有遵守處理者契約的原則,即必須與處理資料的第三方簽訂契約以規範數據資料的處理方式、目的、安全措施等。CNIL發現PAP與其合作夥伴之間沒有簽訂此類契約,或者簽訂的合同不符合GDPR的要求。
  • 資料安全:PAP沒有遵守資料安全的原則,即必須採取適當的技術和組織措施,以防止資料遭到意外或非法的破壞、丟失、變更、未經授權的揭露或存取。CNIL發現PAP的網站存在多個安全漏洞,使得資料主體的個人資訊和敏感資訊(如銀行資訊)面臨被竊取或濫用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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