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通過新的資料隱私框架,確保與美國的安全資料流動
歐盟委員會於7月10日通過了歐盟-美國資料隱私框架(EU-U.S. Data Privacy Framework)的適足性認定(adequacy decision)。依據此次適足性認定,歐盟認為美國在新框架下為從歐盟轉移至美國公司的個人資料提供與歐盟相當的適當保護水準,個人資料可以安全地從歐盟流向參與框架的美國公司,無需採取額外的資料保護措施。
同時,歐盟-美國數據隱私框架引入新的具有約束力的保障措施,以解決歐洲法院提出的所有問題,包括限制美國情報服務對歐盟資料的存取,使其符合必要性和比例原則,並建立資料保護審查法院( Data Protection Review Court, DPRC),使歐盟個體可據此提出申訴,而如果 DPRC 獨立調查後發現資料蒐集違反保障措施,即可下令刪除資料。
新聞來源:Data Protection: European Commission adopts new adequacy decision for safe and trusted EU-US data flows
新聞來源:Data Protection: European Commission adopts new adequacy decision for safe and trusted EU-US data flo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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