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人權法院認定使用臉部辨識技術逮捕示威者違反比例原則
歐洲人權法院(European Court of Human Rights, ECHR)於 Glukhin v. Russia 一案中裁定,俄羅斯政府於示威活動中使用臉部辨識技術侵犯示威者權利違反《歐洲人權公約》( European Convention on Human Rights)第8條(尊重私人和家庭生活的權利)和第10條(言論自由)。該案係俄羅斯公民Glukhin 因使用紙板人物進行示威,而俄羅斯警方使用臉部辨識技術來識別、定位並對其進行逮捕。 Glukhin 向歐洲人權法院起訴表示其言論自由和隱私權受到侵犯。法院裁定,針對 Glukhin 的行政處罰並無正當理由,對其言論自由構成不必要且不成比例的干預。法院同時認為,警方在調查過程中使用高度侵入性的面部辨識技術,不合理地處理Glukhin 的個人生物特徵資料,侵犯其隱私權。此外,法院指出,俄羅斯法律缺乏規範此類技術使用的詳細規則和保障措施,因此,歐洲人權法院命令俄羅斯政府向Glukhin支付非財產上損失以及賠償其訴訟費用。
新聞來源:Judgment concerning the Russian Federation
新聞來源:Judgment concerning the Russian Federation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