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預告「綜合商品零售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修正草案」
經濟部近日預告「綜合商品零售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修正草案」,從原本僅適用大型綜合零售業,擴大適用至大型專責特定商品零售業,確保消費者個資安全。該辦法將更名為「零售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修正總說明:
綜合商品零售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於一百十二年八月一日發布施行。考量除綜合商品零售業因經營關係而保有大量個人資料檔案外,專責特定商品之零售業亦有規範之必要,乃將本辦法名稱修正為「零售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又考量零售業之商業模式逐漸數位轉型,網路零售行為日益普及,其保有個人資料檔案數量亦有所增加,如發生個資外洩將造成廣泛的衝擊影響。為強化零售業落實個人資料保護安全維護措施,要求業者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以加強管理、確保個人資料檔案之安全維護,爰擬具本辦法修正草案。
針對適用範圍其實有兩個重點
1. 擴大適用範圍: 原本僅適用於綜合商品零售業的個資保護規定,將擴大至所有零售業,包括專責特定商品的零售業者。
2. 排除部分零售業:屬於其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管理的零售業,例如中藥、化妝品、西藥、多層次傳銷、農業、醫療器材等零售業,則不在本次修法納管範圍。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