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俄亥俄州社群媒體經營者家長通知法被推遲
俄亥俄州原定於 1 月 15 日生效的《社群媒體經營者家長通知法》(Parental Notification by Social Media Operators Act, Ohio Rev. Code § 1349.09(B)(1))因美國俄亥俄州南區地方法院週二發布的臨時限制令將被推遲直至另行通知,該法案旨在規範 16 歲以下兒童使用社交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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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在審理臨時限制令時,根據以下幾點作出判決:
- 原告的訴訟資格:法院認定原告NetChoice有權代表其會員組織和俄亥俄州的未成年人,向法院提出訴訟,因為原告和被告都受到法律的牽連,而且原告有維護其會員組織和未成年人的言論自由的利害關係。
- 原告的傷害是否急迫:法院認定原告的傷害是急迫的,因為法律將在一周內實施,如果沒有臨時限制令,原告的會員組織將承受龐大的合規費用和民事責任的威脅,而未成年人將喪失瀏覽某些受保護的內容的權益。
- 原告的傷害是否無法補救:法院認定原告的傷害是無法補救的,因為法律不僅會給原告的會員組織帶來經濟損失,而且會侵害原告的會員組織和未成年人的憲法權利,而這些權利的損失被視為是無法補救的。
- 原告在實質上是否有勝算:法院認定原告在實質上有勝算,因為法律可能違反了第一修正案和第十四修正案的規定,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 法律模棱兩可:法院認定法律沒有清楚地定義哪些網站運營商需要符合法律的規範,以及如何符合,這可能會造成法律的隨意或歧視性的執行。
- 法律對內容和發言者有所區別:法院認定法律可能根據網站的主題、內容或目標,對不同的網站運營商進行不同的規範,這可能反映了政府對某些內容或發言者的不喜歡或偏見。
- 法律對未成年人的言論權利有過度的限制:法院認定法律可能過於廣泛地禁止16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在沒有家長同意的情況下,瀏覽或創建受保護的內容,這可能違反了未成年人的言論自由和思想自由。
資料來源:Federal court halts Ohio social media parental consent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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