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薩諸塞州最高法院 根據《竊聽法 》限制網站跟蹤技術索賠
在 Vita v.New England Baptist Hospital(SJC-13542)案中,麻薩諸塞州最高法院判決,網站追蹤技術並不違反該州的竊聽法(Massachusetts Wiretap Act)。原告 Vita 指控醫院網站利用追蹤軟體(如 Meta 和 Google 的像素技術)收集她的瀏覽活動並將資料傳輸給第三方,但她並未聲稱醫療記錄或與醫護人員的交流資訊有遭到攔截。
法院認為,該法的目的是防止人與人之間的秘密對話被竊聽,而不包括像網站瀏覽這樣的互動行為。同時,法院指出,如果立法機構希望涵蓋此類資料收集行為,需要明確規定。此外,法院認為隱私問題在當代的確具有挑戰性,並建議訴求應針對更專門的隱私保護法案,而非基於竊聽法提起訴訟。
新聞來源:Web browsing tracking doesn't violate Massachusetts wiretap law, court rules | Reut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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